关于常州工学院留学生本科教学管理的补充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8-17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留学生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学历留学生培养质量,推进中外学生教学趋同管理,根据教育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现就我校留学生本科教学管理方法补充说明如下。

一、教学管理

1.自2019年起,我校学历留学生教育分汉语预科和本科专业学习两个阶段。汉语预科教育阶段时间为一年,由国际交流学院组织教学和管理,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达到进入专业学习的语言要求后,可进入我校相关专业进行本科阶段学习,标准学制为四年或五年。

2.本科专业学习阶段,留学生培养采取“1+3”分阶段“一体化”培养模式(艺术类专业、外国语学院专业除外)。第一学年由国际交流学院组织开展留学生通识教育课程、部分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第二学年起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留学生教学组织和日常管理,国际交流学院协助做好留学生涉外管理工作。

1)留学生进入专业学习后,均单独组建留学生班级,各二级学院按照“合班授课、分班考核”的方式与同专业中国学生班级进行“一体化”培养,即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将留学生班级课程与同专业中国学生班级安排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由同一教师授课。课程考核时,任课教师应根据留学生实际情况改革考核方式,加强留学生的学习过程管理和过程考核,适当提高平时成绩权重,或单独出卷考核。课程结束后留学生班级课程资料单独整理归档,由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妥善保管。

2)留学生“一体化”培养在于促进中外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文化融通,提高留学生的汉语听说能力及中国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各二级学院应将留学生班级纳入同专业中国学生班级统一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留学生与中国学生的融合。

二、培养方案

留学生学习专业均单独设立专业名称,命名规则为:专业名(留学生),其培养方案由各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参照本专业中国学生的培养方案制定(个别课程可根据留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国际交流学院协助做好通识教育课程的调整。调整原则如下:

1)中国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军训》、《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安全教育》)、体育类课程、外语类课程、人文基础类课程对留学生不做通识教育课程必修要求。

2)数学类课程:国际交流学院为留学生开设一学年的数学课程《数学I》(5学分)、《数学II》(5学分),经考试合格者可免修中国学生培养方案中的数学类课程。

3)《中国概况》:所有留学生必须修读,2学分,由国际交流学院开设。

4)汉语类课程:国际交流学院开设《汉语综合III》、《汉语综合IV》、《汉语口语III》、《汉语口语IV》、《汉语听力III》、《汉语写作I》、《汉语写作II》、《HSK5》等课程,共计28学分,理工类专业、经管类专业、教育人文类专业(外国语学院专业除外)留学生必须全部修读;艺术类专业、外国语学院专业不得低于20学分。国际交流学院开设《商务汉语》课程,4学分,经管类专业留学生必须修读。

5)计算机类课程:国际交流学院开设《办公自动化高级应用》课程,2学分,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决定是否可替代中国学生培养方案中的计算机语言类课程。  


附件:国际交流学院开设课程学分及开课学期.docx

  

  

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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