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十四五”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3-10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十四五”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2〕8号)文件精神,为省教育厅拟于近期开展省第二批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项目旨在引导高校根据国家和省科技发展方向,面向科技前沿及经济发展重大需求,以深化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加强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举办中外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师生参与国际科研合作的能力和层次、推动高水平合作科研成果产出等方面的特色和成效为重点,促进高校与国外高水平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科研合作平台,联合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推进实质性、高水平、可持续的国际科技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国际化科学团队。

二、立项建设

1.项目立项。第二批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项目计划遴选立项资助项目及立项不资助项目各25 个。省教育厅将聘请相关学科及管理专家按照项目评审指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在审核评审结果基础上,于5月底前研究确定。

2.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4年。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省教育厅将组织中期评价和结项验收。中期评价不合格的,将取消当年经费奖补;结项验收未通过的,将取消当年经费奖补及项目资格。

三、申报对象

我校高校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获省级及以上部门书面认定的科研平台,已获批成为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的不纳入申报范围。

我校申报名额为2 个。

四、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具有较为稳定的科技国际合作渠道以及长效合作机制。外方合作机构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合作领域具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中外双方已签署长期且有效的科技合作共建实验室协议并已经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

2.中外双方合作科研方向在本领域应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拥有一定数量的合作科研成果。实验室应注重技术支撑队伍和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在推进国际化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打造国际化团队和人才队伍,促进国际化资源整合和共享等方面取得成效。

3.中外双方应制定明确的科技国际合作发展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实验室应有明确的未来4年发展规划。实验室应成立国际学术委员会或咨询委员会,聘请国际一流科学家担任联合实验室委员会主任,高校应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配套条件和后勤保障。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初审材料报送:因限项申请,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二级学院务必于3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申报表》及《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数据汇总表》(附件1)以及其他与申报内容和数据相关的支撑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管理中心425室),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fao@oa.czu.cn,学校将及时组织校内遴选并公示。

2.正式材料报送:校内公示通过后,请申报专业将所有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并在相应平台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具体操作后续通知。

3.联系人:金中坤 ,88510192(内线:6192)。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科研处 社科处 协同创新中心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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