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0年留学生转专业工作,依据《常州工学院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常工政〔2018〕8号)(以下简称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19〕128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对象
有转专业意向,且满足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之规定的2018、2019级已进入专业学习的在校留学生。
二、学生申请与材料真实性审核
(一)申请转专业的留学生填写《常州工学院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8日前将转专业申请表交至国际交流学院。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二)国际交流学院打印申请转专业留学生成绩单,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后,于9月10日前将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递交至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
三、选拔考核与结果公布
(一)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组织考核,侧重考核留学生汉语运用能力及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以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特长以及有利于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进行。
(二)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在留学生递交的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9月15日前将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交国际交流合作处。考核结果由国际交流学院及时反馈至学生本人。
(三)国际交流合作处汇总各二级学院留学生转专业考核情况,报学校审批后,于9月16日向全校公示拟批准转专业留学生名单。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国际交流合作处发文公布获批转专业留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四、学籍管理
(一)经批准转专业的留学生,及时到国际交流学院办理转专业手续,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到转入二级学院报到。
(二)留学生转专业后,课程修读、已修合格课程成绩与学分,由转入二级学院负责审核与认定。
五、其他事项
(一)文教经管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文教经管类专业,应慎重考虑,仔细权衡自己是否具有转入专业的学习能力。
(二)学生跨学科门类转专业的,原则上应转入低一年级学习;学生转入同一学科门类相近专业的,经转入二级学院核准,可转入同一年级。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常州工学院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常工政〔2018〕8号)、《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19〕128号)为准,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解释。
(四)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联系人:吴晓蓉,联系电话:85211224(内线:51224)。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8月24日